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旅行社):哈雷户外旅行俱乐部
甲方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户外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户外活动项目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乙双方就甲方自愿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活动,经友好协商,对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内容与标准
第一条 主要约定事项
活动线路:
出发及散团时间地点 : 年 月 日抵达 ,接机由 安排。
年 月 日 在 集合出发; 年 月 在 结束,
共计 天 夜。
行程安排: 详见网站行程安排表,请团友打印行程作为协议附件。(附页后面)
住宿标准:
门票包含:
领队或导游安排:
用车:
保险:
费用:
第二条 活动费用说明
1、甲方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的活动费用(项目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车费:乙方代理甲方认同的车费.
2)餐饮住宿费:《日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游览费:《日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活动游览费用,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4)乙方为甲方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5)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前项所列的交通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2、甲方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的活动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非项目费用):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活动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超重行李托运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其他项目费用。
5)其他非前述项目的费用。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自主选择组织机构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提供户外活动的组织机构,并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2)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敬的权利。
(3)对甲方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2、甲方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和合法权益。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2)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应当在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
(3)遵守协议约定,协助乙方完成户外活动服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户外活动,并对乙方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活动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4)了解和熟悉本次户外活动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活动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已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甲方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行程结束后通过协议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3、乙方的权利
(1)核实活动参加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2)按照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活动费用的权利。
(3)按照协议约定选择安排交通工具、食宿,以及安排活动配套服务的权利。
(4)拒绝甲方提出超出协议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告知活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就活动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告知有关的具体细节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了解甲方的各方面状况,提前做好相关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3)按照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户外活动服务。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应当向甲方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5)活动过程中,安排协议约定以外的活动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活动内容变更
1、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归责任于乙方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2、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活动内容。
有关责任约定
1、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支付活动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个人行为、自身疾病等个人原因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在旅途中擅自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活动费用不予退回。且擅自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活动的个人行为,造成意外事故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若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因素给甲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乙方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5、乙方委托的供应商有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应当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在活动途中因伤病等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乙方应积极协助做出妥善安排,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旅游费退回甲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活动费用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8、活动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做出适当调整,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9、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能履约的有关证明材料。
(2)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缓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甲方(旅游者): 乙方(组团社):哈雷户外旅行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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